未获拆迁补偿不搬走电线被剪 昆明一洗浴中心顾客洗“烛光桑拿”
拆迁办下发的交房通知 三方签的协议 供图
桑拿会所点蜡烛,夜晚光临的顾客只能在烛光中洗浴、按摩。这不是特色服务,而是被断电后的无奈之举。半个月前,位于日新东路的怡水云间休闲娱乐会所的经营者收到一份拆迁通知书,因拆迁补偿分文没有拿到,经营者不愿意搬离,一周前电线被剪断。
经营者:
投入资金翻新装修
但一分补偿没拿到
2日晚上10点20分,位于日新东路和前兴路交叉口的怡水云间休闲娱乐会所突然断电,一些洗桑拿的顾客只好点起蜡烛,有些顾客则以“服务太差”为由拒绝付费。类似的断电情况已不止出现一次。
“一周前电线被剪断后,只能靠发电机供电,但时常出现断电故障。顾客比原来明显少了。”雷先生说,2009年,他从王先生手中将该房屋承包,对老化的设施进行修葺翻新后经营桑拿,还购置经营所需的变压器等设备。
“会所包含员工宿舍建筑面积近8000平方米,每月租金6.5万元。起初全部交给王先生,到2011年5月有了改变。”雷先生介绍,当年5月7日,他和王先生、会所用地的房东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约定会所每月租金中的5万元由他支付给房东,剩下部分则给王先生。“王先生是找房东租的房子,因经营不善才承包给我。此前王先生也有不少投入,每月支付给他1.5万是作为补偿,没有在协议中详细说明。”
到今年9月30日,前卫街道办事处向会所发出限期交房通知书,明确该区域已被规划为金融产业园区,请相关商户尽快找租赁方退租。若影响到相关工作进度的,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得知要拆迁后,我与前卫街道办事处、政府拆迁部门和房东商量,还是没拿到补偿。”雷先生认为,作为实际经营户,经营损失费、拆迁补偿费、拆迁安置费应补偿给他。“房东已拿到拆迁补偿,12月就要拆迁,我投入了那么多,一分钱补偿没有拿到,这很不公平。”
街道办:
拆迁补偿只对应产权人
“金融产业园区是政府规划项目,会所占地属于官庄二组,房东是一名王姓女士。关于拆迁补偿只对应产权人,不直接对经营户。”前卫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该工作人员补充,不久前,他们请中介公司对会所现状进行过认定,涵盖造价评估、装修、过渡安置费等。眼下即将面临拆迁,经营户可以和房东沟通。“之前与房东签字时,指挥部已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具体补偿金额虽不便透露,但是严格按相关规定来执行的。”
“整个合作中,我只承认承租人是王先生。至于他将会所转租给谁,或以何种合作方式经营,也不便过问和干涉。”房东王女士称,雷先生向她提出补偿要求找错了人。
“会所前期的装修都是我投入的,中途才承包给雷先生。”王先生说,得知该会所要进行拆迁,他又将相关材料移交到拆迁指挥部,和房东在街道办相关人员的主持下初步达成共识。“雷先生已有近9个月没交房租,是他违约在先,他现在来讨要拆迁款有点说不通。”
律师说法:
商户面临停业 应得到相应补偿
“就三方协议及法律关系来看,虽然会所原经营者王先生是协议的一方,但不影响雷先生合法占有、使用、收益该房屋的权利。”云南西翥律师事务所周东臣律师说,三方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房东与雷先生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房东提出拆迁补偿与雷先生无关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周东臣补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提到,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目前,雷先生即将面临停业,应得到拆迁过渡费、安置补偿、装修损失补偿,“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也有法规明确规定。
周东臣建议,经营者和房屋所有人签署协议时,若要考虑到日后拆迁事项,要明确拆迁款如何划分,避免拆迁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都市时报 记者周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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