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出台“22条”意见“护航”非公经济
“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刑事犯罪、经济犯罪,为非公企业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平安稳定社会环境、健康有序市场环境”,“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4月29日,记者从省检察院、省工商联举办的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获悉,省检就如何保障非公经济出台22条意见,并向非公经济界人士进行意见征求。
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增长“半壁江山”
据了解,2015年,全省民营经济户数已达225万户,比上年增长12.1%。其中,个体工商户185.1万户,比上年底增长19.1%,私营企业39.5万户,比上年增长34.8%,增速比去年提高6.9个百分点,同比增速排名全国第一,也是全国唯一实现新增企业数量翻倍增长的省份。全省个私经济从业人员672.1万人,其中,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337.7万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334.4万人,全年累计新增就业124.7万人。
2015年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6389.7亿元,增长9.3%,占全省GDP的46.6%,拉动GDP增长4.3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9.5%。
记者了解到,为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省检察院出台坚持平等保护“三原则”,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从严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严厉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环境;准确把握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法律政策界限;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妥善把握办理非公有制企业犯罪案件的力度和时机;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强化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案件的抗诉力度等22条意见。
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和工商联的服务定位
“目前非公企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着营商法治环境不优、企业法治意识不强、依法治企能力不足、涉法涉诉纠纷不减等问题。因此,工商联要主动作为,积极与检察机关开展交流合作,形成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表示,要充分运用云南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的平台,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和工商联的服务定位,针对非公企业的特点,开展好依法治企的引导服务工作;
要引导企业以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养成严格按照法律精神和原则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价值取向、行为习惯和行为模式;
通过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当前政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商会企业将内部与外部矛盾纠纷前置解决,整合资源,拓展司法工作对商会的覆盖面,为非公经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便利。
要发挥工商联优势,积极参与和支持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共同提升工商联系统和商会对非公经济的法律服务水平。(云南网 记者赵岗)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