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护林员拟持证上岗 每月巡山不少于22天

09.01.2016  23:38

    近日,市林业局举行《昆明市护林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该《办法》明确,护林员的每月出勤应达到22天以上,巡山记录全年不得低于264天。防火期内护林员要根据火险等级适当延长上岗时间。

    《办法》规定,建立护林员培训制度,护林员培训一年不少于一次,对新聘用的护林员要进行政策法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管理等有关知识的岗位培训。对护林员先培训后上岗,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上岗。护林员经培训合格后发放《护林员上岗证》。护林员的每月出勤应达到22天以上,巡山记录全年不得低于264天。防火期内护林员要根据火险等级适当延长上岗时间。专职护林员的人均管护面积不得超过6000亩,根据管护的难易程度,护林人员可管护一个或若干个责任区;森林防火期一个责任区也可安排多名护林人员进行巡护。在森林防火期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每百公顷林地面积配备不少于1名护林员,高火险期内应当按照每百公顷林地面积配备不少于2名护林员。

    在护林员待遇方面,《办法》提出,防火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护林员的待遇。其中,护林员的基本劳务费标准第一板块每月不低于1200元,第二板块每月不低于800元,第三板块每月不低于600元,林场、自然保护区按属地标准执行。

    听证代表纷纷表示,《昆明市护林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原《昆明市森林防火护林人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从林政管理、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的管理等几方面,建立统一的护林组织,实行森林管护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了护林员的管理措施。此外,明确了护林员的报酬,有助于对护林员的管理。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