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云南抚仙湖有人违规施工 官方回复已制止并调查处理

08.12.2015  21:34

    近日,有网友曝出云南抚仙湖边红线内有人违规施工搞建设。12月8日,云南省江川县抚仙湖管理局回应称,已发现并制止江城供水站偷偷施工及装修行为,该案现正处于调查处理阶段,今后将加大巡查密度、执法力度。

    12月7日,网民“3256oiu”在金碧坊发表题为《谁来过问抚仙湖托管前的伤痛》的帖文,称虽然抚仙湖托管创新管理模式,但从今年10月份至今,就在距离抚仙湖管理局向南不足2公里、距离阳光海岸向北不足2公里且距离抚仙湖水面不足30米的原江城供水站原址上,毫无半点遮掩的挖山开路、大拆大建、内外装修、破网入湖,已栽名树、欲建会所。所挖的山产权不在其名下且距离抚仙湖水面不足一百米。

    帖文作者“3256oiu”表示,为什么能够在距离抚仙湖不足30米且距离抚仙湖管理局不到两公里的地方,任何人都看得到的、能够明目张胆持续一个多月挖山开路?抚仙湖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红线内不得擅自新建、扩建或擅自改建建筑物”的规定还要不要?供水站为什么不做好保护水源的带头人?

    该网民质疑,抚仙湖管理的公平正义在哪里?这不仅关乎到政府公信度的问题,而且还关乎到沿湖群众今后有序搬迁的问题,恳请有关部门有所作为、有所回应。

     对此,江川县抚仙湖管理局在12月8日回复网友称:

    2015年6月29日上午9:30左右,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大马沟花椒站抽水站时发现江城镇供水站原来一层空心砖墙石棉瓦顶的简易房内,有十余名工人正在施工拆除石棉瓦顶,拆除空心砖围墙,场地上堆放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该简易房占地面积约170平方米,另外一幢闲置的三层建筑物前架好脚手架,拉好施工安全网,建筑物内并没有施工情况,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叫停工人的施工行为,并于江抚立字【2015】第3043号案件立案查处。

    立案后,立即叫工人通知负责人到现场接受调查。半个小时后,施工队的负责人方道成到达现场。据询问了解,方道成受江城镇供水站委托,准备对闲置的两幢建筑物进行重新装修。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其做现场检查笔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一切施工行为,并叫其通知委托人到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督促方道成将拆除的建筑垃圾清运走。

    2015年7月至10月期间,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两次发现其又有偷偷施工行为,均及时予以制止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施工行为,禁止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实施新、改、扩行为。

    2015年12月6日,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又发现江城供水站有工人正在施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叫停施工,并通知负责人到现场接受调查,12月7日下午14:00左右,江城镇供水站的负责人到执法大队,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其警告,要求其禁止再组织人员进行施工改建行为,其口头承若会停止施工行为。

    12月8日上午,在看到网友网贴后,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发现仍有工人施工,便组织执法人员对施工人员的六样施工工具(焊机3台、切割机1台、冲击钻1台、施工推车1台)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抚仙湖管理局称,该案现正处于调查处理阶段,今后抚仙湖保护管理工作将加大巡查密度、执法力度,同时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宣传,强化与其它单位、部门共同进行的抚仙湖旅游环境治理暨非工程措施管理工作,尽心尽力确保抚仙湖Ⅰ类水质。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云南网 记者赵岗)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