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发 精简审批事项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云南省将精简与项目核准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项目核准与其他行政审批网上并联办理,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规范中介服务,彻底解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存在前置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等问题,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意见》明确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的6项重点任务。
一是清理。清理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二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三是对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除确有必要外,都要通过修改地方性法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四是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方式解决的事项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五是除特殊需要并具有法律法规依据外,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有关文书。
二是确认。《意见》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编办组织专家逐项审核,确认取消、整合、保留的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以及需要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于6月底前送省法制办和省直有关部门。
三是修订。11月底前,省法制办提出修改省人民政府规章或者地方性法规的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按照立法程序予以审议或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各州市按照立法程序,比照开展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政府规章的修改工作。
四是公布。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省直有关部门于7月底前,通过废止或者修改规范性文件予以取消;依据国家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及其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结合云南省实际,统一制定并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及其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五是立制。包括四个内容:精简前置审批,优化审批程序,规范中介服务,确保监管到位。
六是建网。依托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核准机关受理申请后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唯一的身份标识,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
省级层面将实现“横向联通”。依托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加快建设省级层面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直有关部门建立本部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链接,尽快实现“信息共享”,7月底前开始试运行。
“纵向贯通”方面,省直有关部门建立本系统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适时与国家联通,实现与国家“纵向贯通”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全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加快实现网上办理,年底前完成测试、完善并正式投入使用。云南省将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纵横协同监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置电子监察功能,全程跟踪、及时预警、严肃问责。企业凭项目代码可实时查询办理情况,实现外部监督。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