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工商部门去年受理消费者申(投)诉1600件 98.5%办结
全州工商部门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李灿梅/摄]
本报讯(记者 王伟纲 徐振桃)记者日前从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获悉,2014年,我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诉维权1600件,办结1576件,办结率达9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32万元。
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占62.75%,价格问题占7.61%,安全问题占0.57%,广告问题占0.19%,合同问题占6.22%,计量问题占0.08%,售后服务问题占8.44%,人格、尊严、人身权利问题占1.41%,其他问题占11.9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质量方面的问题仍然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内容。
从投诉问题类别看:服务类消费投诉中,餐饮服务类占2.03%,住宿服务类占5.65%,居民服务类占7.11%,修理维护服务类占2.35%,租赁服务类占0.51%,旅游服务类占0.25%,中介服务类占0.12%,邮政业服务类占1.78%,电信服务类占2.35%,其他服务类占3.68%;商品类消费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1%,家用机械类占9.07%,日用百货类占18.85%,烟酒饮料食品类占3.87%,医药和医疗用品类占2.92%,农用生产资料类占1.77%,建材类占3.05%,其他商品类占13.64%。
服务类投诉居首位的是居民服务类,共112件,占总投诉的7.11%;商品类投诉居首位的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共331件,占总投诉的21%。
大理州消协去年接待的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中,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咨询3307件。其中,涉及工商系统业务方面的咨询292件,食品安全咨询126件,商品质量咨询729件,服务消费咨询403件,申诉举报处理咨询131件。
此外,大理州消协去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236件。其中,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86件,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46件,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28件,违反广告管理法规5件,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规47件,违反商标管理法规4件,违反合同管理法规5件,传销及违法直销6件,其他举报9件。
针对消费者申(投)诉受理情况,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后则坚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及时拨打工商“12315”申诉举报电话进行申(投)诉,不要超出规定期限。
二是保留好发票、使用说明书、保修卡、服务承诺等相关凭证,以及相关视频、录音等证据。
三是保管好被申(投)诉的物品(原状),以备查实。
四是不要盲目申(投)诉。有些申(投)诉是不予以受理的,如消费者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使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造成人身损害的申(投)诉;争议双方曾经达成协议并已经执行,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的申(投)诉,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并作出处理的;申(投)诉理由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是不要提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索赔要求,否则无法达到索赔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