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资金投入 云南着力实施“七个好”财政扶贫工程
日前,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迎来了调研如何做好财政扶贫的财政干部,这是我省于近日启动的“七个好”财政扶贫工程的一个缩影。据介绍,“七个好”是指盖好安居房、修好致富路、造好稳产田、抓好增收业、育好文化人、护好环境美、选好带头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省级财政资金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统筹安排好财政资金。上半年,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39.45亿元,其中:中央28.9亿元、省级10.55亿元,已安排下达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6亿元,占到位资金的72%,优先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启动整乡推进71个、行政村整村推进496个,全面启动实施85座溜索改桥项目建设,完成到户贷款规模55亿元,扎实推进澜沧拉祜族综合扶贫开发、迪庆藏区综合扶贫、怒江州扶贫攻坚、红河州南部山区综合扶贫开发及宁蒗扶贫攻坚等项目的实施。因地制宜,细化措施,真抓实干,做出样板。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扶贫效果,我省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建立起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扶贫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改变过去“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资金分配方式。积极简政放权,着力推进扶贫项目审批权限的下放工作,将扶贫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贴息、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革命老区、扶贫奖补等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增强了县级在扶贫工作中的主动性,提高了财政扶贫工作的管理效能。
同时,创新工作模式,对我省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切实使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推进支农政策落实、助力扶贫开发中的作用。省财政厅与省委组织部协商合作,印发了《关于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促进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的通知》,努力实现每年培训一批熟悉财政支农政策的大学生村官,每年开展一次“主题式”财政支农政策服务活动,每年组织大学生村官协助当地开展一批财政支农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每年扶持大学生村官创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业致富实体,探索一套有大学生村官参与的财政支农项目监督机制的“五个一”工作目标,更好地推进财政支农政策的落实,助力财政扶贫工作,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每年减贫100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