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切实抓好国庆节期间重点对象的慰问工作

30.10.2014  14:4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来临之际,镇康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类对象的慰问工作,及时成立慰问组,将慰问金在国庆节前送到对象手中。

  此次慰问的对象及标准为:烈属、伤残军人、国民党抗战老兵、军队退休干部、省级劳模、离退休老同志、百岁老人、两所敬老院的老人共109人。慰问标准为:烈属、伤残军人、国民党抗战老兵、省级劳模、离退休老同志人均500元;军队退休干部人均300元;两所敬老院的老人人均200元;百岁老人人均2000元。

  据统计,全县在国庆期间共支出慰问金4.5万元。(镇康县民政局 吉绍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