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大力推行承包商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一、完善机制,全面推行建筑业工伤强制保险
一是把购买建筑业工伤保险作为投标承诺条件。为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腾冲市农发办从2015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开始,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加入“工伤保险”条款。条款规定:凡参加投标的建筑商必须承诺按照国家规定的保险费率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腾冲市以2015年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契机,将所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行承包商必须办理工伤保险制度。二是把是否办理工伤保险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前置条件之一。腾冲市农发办坚持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承包商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旨在强制要求承包商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建设期间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三是健全工伤认定所涉及劳动关系确认机制。承包商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二、加强宣传,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参保意识
一是发挥主动性,大力推行工伤保险制度。腾冲市农发办主动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就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否适用《保山市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进行咨询。通过咨询学习,认真吃透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行工伤保险找到了政策支撑。二是组织中标承包商对工伤保险知识学习。腾冲市农发办组织中标公司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宣传讲解工伤保险的重要性。通过宣传动员,承包商了解到仅需以中标金额1‰的费用投保,即可投保所有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风险,且人数没有限制。三是做好检查督促,落实工伤保险全覆盖。首先腾冲市农发办到施工现场找农民工回访工伤保险,了解参保情况,提高农民工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认知度;其次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承包商对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开展核查,做到应保尽保,不留盲区。
三、方便快捷,确保工伤保险工作方便快捷落到实处
腾冲市农发办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现部门联动,提高办事效率。一是为方便中标承包商快捷办理工伤保险,腾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标承包商只需凭中标通知书就可以先行办理投保手续,在正式进场开工前把施工人员名册补充完善即可;二是在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班组人员变动,承包商可先电话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五日内向提供书面施工人员变动信息,确保应保尽保,变动前后无缝对接;三是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将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开展事故认定、理赔工作。
通过实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强制推行建筑施工工伤保险制度,当承包商雇用的农民工出现因工伤、亡后将会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不但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