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能否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8.10.2015  11:28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地、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