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组织2016年第一批新任职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18.07.2016  20:39


7月15日,省质监局组织宪法宣誓仪式。机关交流轮岗、晋升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下属事业单位新提拔交流轮岗的班子成员共7名同志参加了宣誓。

宣誓仪式由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符亚杰同志进行监誓。整个仪式庄严、隆重。宣誓人员统一着深色裤子、长袖白色衬衣、系深色领带。宣誓前,奏唱了《国歌》。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宣誓人左手执《宪法》,举起右手,面向国旗国徽进行宣誓,在诵读完誓词后,逐一报出自己的职务、姓名。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对于培养和提高干部的宪法意识,强化干部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维护宪法权威,规范履职行为,做到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宣誓,一是有利于增强政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国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有利于增强法治意识,要敬仰、崇敬和维护宪法,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贯彻执行力度,全面规范质监工作。三是有利于增强公仆意识,带头践行、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好党员的模范作用,认真履行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勤奋敬业。四是有利于增强廉政意识,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带头廉洁自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吸取违纪违法案例的深刻教训,严守政治纪律,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宪法宣誓在省局尚属首次。参加宣誓的同志表示,将牢记誓言,不忘初心,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平凡的工作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