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03.03.2015  13:48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云南省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http://xxgk.yn.gov.cn/Z_M_001/?departmentid=1101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3—195号,邮编:650051,电话:0871—65124607(兼传真),电子邮箱:ynfpx@126.com)。

一、概述

2014年以来,云南省扶贫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优化工作环境、提升机关效能、推进精准扶贫、打造扶贫品牌、提高扶贫成效、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和实现扶贫开发工作公开透明、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程、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规范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出台《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办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下设办公室在秘书行政处,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网络有人管、业务有人抓、工作有人做、电话有人接、诉求有人答、事情有人办,让政府信息全方位、多层次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成立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云南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立项批复,完成招投标,进入实施阶段,建设覆盖全省贫困地区的扶贫信息网络平台。

(二)完善制度,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照《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修订)》《云南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云南省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等规定,建立了省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服务、96128专线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管理好96128专线电话的基础上,开通0871—65124606扶贫资金捐赠电话和捐赠账号,以及0871—65198311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的举报,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三)围绕中心,扎实推进扶贫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围绕“12355”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思路,突出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两个重点,重点打造“五大扶贫品牌”,拓展社会扶贫空间和领域,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扶贫条例、项目建设、财政执行、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2014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14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突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监管五个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扶贫项目, 重点公开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安居工程、产业扶贫、信贷扶贫、雨露计划、“溜索改桥”等专项扶贫项目安排、审批管理、工作进展等情况。 二是扶贫政策措施, 围绕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和扶贫开发法治化建设,公开《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扶贫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 三是预算和 三公经费 公开省扶贫办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情况和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等。 四是扶贫项目监管, 及时办理和公开新闻媒体报道的关于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云南一贫困村3年接待费超150万等热点问题。

(五)加强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制度,提高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重要职责的认识,增强了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自觉性。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性强、时效性高、业务要熟、技术要过关的特点,建立了全省扶贫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QQ交流群,以方便沟通交流,通过发送截图,使提问、解答更加直接、明了,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学习融于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中心和社会对扶贫开发重点、难点、热点等关切问题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云南省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发布会、扶贫开发工作简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8条。公开范围涉及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扶贫条例、项目建设、财政执行、民生改善、“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等内容。

(一)云南省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本年度公开信息93条。

(二)新闻发布会公布

召开《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2014年“扶贫日”新闻发布会,共2场。

(三)扶贫开发工作简报

全年共编发扶贫开发工作简报36期89条,主要涉及高层动态、领导讲话、片区开发、精准扶贫、就业扶贫、社会扶贫、沪滇对口帮扶、业务培训、信息集锦等相关信息。主要印发68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281家省级定点挂钩扶贫单位、16个州(市)扶贫办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向云南省人民出版社、云南省图书馆、昆明市图书馆、中央定点扶贫云南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对口帮扶区(县)、省级定点扶贫单位等提供《云南扶贫开发年鉴(2011)》《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2000余册。适时补充、更新公开查阅场所扶贫资料,供群众索取、阅读。

(五)其他便于公众知晓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便于公众知晓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及国务院扶贫办主办刊物公开政府信息726条,在云南电视台举办“扶贫日”特别节目并通过卫星现场直播,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宣传信息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

按照《条例》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数累计107人次,其中:96128电话查询8人次、网络查询2人次、现场咨询33人次、短信咨询3条、其他方式(邮件、办公电话、传真、QQ等)咨询61人次。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处理数累计98人次,其中:96128答复8人次、网络答复2人次、现场答复33人次、其他答复55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4年,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省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但也还存在新常态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公开范围有待拓展、公开内容有待延伸、公开载体有待完善、业务工作有待提升等问题。2015年,省扶贫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与深化扶贫改革和推进贫困地区扶贫攻坚重点工作相结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深化对《条例》和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研究出更适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完善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等机制,倾听社会意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围绕扶贫开发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

(二)深入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扶贫开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建设、应用软件开发,完成一期工程,建立覆盖全省的扶贫信息网络平台。进一步优化和应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加强资源整合,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和系统,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有效使用,加强与社会组织综合性信息平台的对接,做到信息录入准确及时、预警信息处理妥当,为社会组织及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把握信息化和新媒体时代规律,探索新兴媒体在扶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运用,提供符合服务扶贫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扶贫信息需求的信息渠道,提升扶贫部门公信力。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力度。紧扣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对深化扶贫改革、“五大扶贫品牌”建设、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扶贫日”活动、塑造新时期最可爱扶贫人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推动公开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围绕保密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加大对机关各处(室)、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省老促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省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保证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及时、准确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通过内部调剂、借调、轮训等方式增加流动性岗位,间接增加工作力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水平、法治水平,推进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云南省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扶贫办 发布人:5300000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