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玉溪市将扶持2500户微企创业
记者从玉溪市工信委获悉,今年玉溪市将通过继续实施“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投入7500万元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2500户微型企业创业。
去年,全市通过实施“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投入1800万余元专项扶持资金,首批次扶持606名创业者投入2.2亿元创业资金创办微型企业,带动3544人就业。
从今年起,玉溪市还将连续两年实施“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今年内将扶持2500户微型企业创业。
根据“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扶持政策规定,在2014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注册成立的投资规模达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7万元,包括创业者本人在内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微型企业,且创办者不属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人员并无在办企业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3万元财政资金补助。如有贷款需求还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将重点扶持创办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
根据“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规定的申办流程,由工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人社、工商、工商联、共青团、妇联五部门负责具体承办。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在完成企业注册后,申请人可在所在县区任选一个承办部门,提交包括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申请书、带动人员就业证明材料、微型企业创业投资计划书、投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贷款申请书。县区承办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和投资规模进行现场查验。县区工商部门将对承办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县区民营办将对通过工商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会审,并对通过会审的微型企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微型企业将列入扶持范围,并可获得财政专项补助。相关金融部门对通过会审公示且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微型企业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贷款支持。(记者 唐文霖)
来源:玉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