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新政扶持大学生创业首批申请材料将于近日申报

10.11.2014  12:16

  “哀牢彝家”所售卖的当地的土特产。

  为了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就业渠道,充分发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进而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途径,今年5月22日,云南省专门研究并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及时于各地贯彻实施。

  据楚雄市就业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服务窗口收到的经过查验合格且材料准备齐全的场租补贴12户,申报金额6万元(每户5000元),带动就业人员51人次;无偿资助2户,申报金额6万元(每户3万元),带动就业人员24人次;二次贷款推荐至银行有13户(名),申请贷款金额390万,带动就业人员80人次,相关材料将于近日向州级相关部门申报。“到目前为止,今年除无偿资助达到下发指标以外,其他扶持项目将继续受理申报。”工作人员称。

  如果你是一名大学生创业者,并且符合扶持新政相关的资助补贴项目的要求,那你还等什么呢,赶快申报吧!

   新政解读

   今年起全省实施的“十百千万计划

  《通知》明确,云南省将结合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新特点,加大各项创业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更好地为大学生创业者服务。其中,2014年-2017年,我省将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计3年扶持2万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6万人就业。从2014年起,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十百千万计划”。

  “”:在省财政安排500万元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500万元,作为补助资金,鼓励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高校等组织通过自建、合建、联建等方式,建设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示范园。每年评审10个省级示范园区,给予每个示范园区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个,给予3-5万元无偿资助。

  “”: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0个,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加大大学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和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活动,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学生纳入培训对象范围。2014年计划对15000名高校生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已开始实施。

   不只降低门槛还减免税费

  新政中首次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和毕业后一年内自主创业的,如果其经营实体没有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政策,除了可以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之外,还可享受多项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

  《通知》中强调,2014年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不受出资数额限制;符合规定的新办小微企业经工商部门备案后允许试营业1年;部分非货币资产可作为企业注册资本;创业人员可以租赁宾馆、酒店、商场等作为经营场所;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9600元的限额标准依次扣减部分税费。

  另外,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