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执法强监管,确保昭通市环境安全

30.12.2014  10:33

 

今年以来,全市环境监管工作从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经济建设、保障环境安全方面狠下功夫,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高环境应急水平,有效处理群众信访,督促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排放,促进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

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明显。严格按照《昭通市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0余家,对17家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对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共处罚金1.5万元,对7家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取缔关闭小水晶加工作坊158家。

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有序开展。成立2个巡查组,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专项检查工作。对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分别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强化后督察,督促违法企业按期整改。

跨省联合环境监察力度不断加强。一是积极配合四川省宜宾市、凉山州开展对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三大电站的联合环境监察,确保了电站运营的环境安全。二是扎实开展赤水河流域环境整治督导。对赤水河流域昭通段存在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了赤水河流域昭通段水质安全。

环境应急高效及时。在今年永善县5.3级、5级地震和鲁甸县6.5级地震中,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饮用水源地、尾矿库、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化工等行业进行排查;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国控、省控断面等重点点位开展了应急监测工作,有效预防了环境次生灾害的发生。

环境信访办理及时。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受和转处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32件(其中,省环保厅转10件,省环境监察总队转7件,来访1件,来信8件,来电2件,市长信箱2件,市信访局转2件,已处理和办结32件),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较好地维护了信访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