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财政局三项措施扎实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

26.11.2015  11:33

      一是按照双江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县财政局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预算、国库等相关责任股,对预算单位的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回收,全面开展专项资金清理工作。

二是根据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清理范围,并按季度进行定期清理,对每季度存量资金情况与上季度存量资金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撰写分析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报送县财政局汇总全县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情况。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和工作原则。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摸清存量,分类处理,在报表上报中,切实落实好填报人及单位“一把手”签字制定和对上报资料真实有效性承诺,要求各责任股室认真核实各预算单位的上报表,务必对数据的来源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