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大常委会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今年以来,镇康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备案审查文件3件,提出审查意见10条,有效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在全县的正确贯彻执行。
严格备案程序,增强审查实效。坚持法制统一原则,认真落实“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三项审查标准,突出“备案、审查、纠错”三个关键环节,积极督促制定机关贯彻执行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要求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的时间、方式、程序及时报送备案,努力实现备案全覆盖。认真把好“法律、政策、内容、文字、时限”五个关口,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的准确性,确保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在纵向上不抵触、横向上相协调、执行中可操作。
注重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制定机关的沟通联系,对备案审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交流探讨,妥善处理好监督与支持、备案与审查、依法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对经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与制定机关就规范性文件有关内容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沟通协商,提出意见,促使其主动及时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沟通及时、相互联动、协力合作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局面。注重各专工委员会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好法工委“统”的职能和各专委委员会“专”的优势,提高备案审查质量。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沟通联系,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审查能力。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临沧市实施〈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办法》和《云南省人大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操作视频教程》,学习借鉴其他县区的先进做法,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办的2022年地方立法培训班培训,对新形势下备案管理、审查要求、纠错环节、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有效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