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去库存的前提是解决城镇化问题
近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确定了2016年的五大经济任务,“房地产去库存”位列其中。卖房已不再是销售问题,而是一个经济问题。卖房是目的,但用什么手段更重要。房地产行业要想真正去库存,进而实现良性循环,地方政府需要做好三件事。
实际上,“房地产去库存”的思路清晰。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明确表示,将制定实施1亿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且要加快农民工市民化。也就是说,鼓励农民买房。
社会对此讨论激烈。出谋划策者有之,有说要加码房地产刺激销售政策,降低首付比例、贷款利率,有说要深化户籍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当然,这些手段的确必要,但仍是表面文章。
据昆明的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昆明楼市库存达2565万平方米。以6月份成交面积70.3万平方米计算,消化库存需要3年。去库存的压力不小,需要结合实际进行顶层设计。
鼓励农民买房,首先要解决农民进城后的远虑与近忧。远虑,是为工作、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问题,这关乎幸福;近忧,则是在农村自家土地的问题,这关乎根本。所以,思路清晰的“房地产去库存”办法,并非通过银行和户籍等部门就能解决,其根本还是城镇化,在解决房地产库存问题中,使涉及城镇化的改革更加深入。
围绕着农民的远虑与近忧,地方政府需要做好三件事。
首先,发展农商,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鼓励资本投资农业领域,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农业,代替农民以家庭为单位的种植、经营。同时,在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基本具备的前提下,探索农民从中分红、盈利问题。这样就能化解农民进城后,在土地上的后顾之忧。未来的农民,很可能一面在城里工作,一方面又拿着土地上的分红。一旦城市经济发生波动,土地也能成为失业农民的退路。
要想达到这一目的,对万众创业的相关利好政策,需要向农业领域倾斜。
同时,扩大城里的就业岗位,解决农民进城后的工作问题。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方面需要真真正正落实万众创业、大众创业的相关政策。与此同时,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主力军,应当是那些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的小镇青年、农村青年。政府应当对此在政策上有所倾斜。
最后,极为关键的是,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让城市真正地成为非城镇户籍人口的精神家园,让他们有幸福感。如教育、医疗等城市公共服务的改善看似简单,但需要考虑的是,在现有情况下,能否改善我们的交通、教育、卫生、公用事业、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使其对农民有足够吸引力,这是个问题。
当然,土地财政、房价形成机制、房地产发展逻辑、户籍改革等相关问题,也均要服务于改革。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农民工不会为了去库存而在城里安家,也不能寄希望于开发商不追求利益,慈善卖房。所以,按照目前思路,让非城镇户籍人口成为房地产市场新的增长点,必须通过改革做好上述三件事。
需要认识到的是,房地产库存问题正倒逼改革,解决该问题,其实是解决城镇化问题,达到深化改革的目的。如果从目标倒推,地方政府就既要考虑长远、也要解燃眉之急;既要有顶层设计、又得从小处着眼,也就找到了去库存的合理手段。(尹一)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