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五大措施为房地产企业减压 9家省级银行房贷首付低于25%(转自新华网)

16.03.2016  09:44
 

  14日上午,云南省政府组织召开第五场“稳增长开好局政策措施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来自省住建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的相关负责人,就基础设施建设、稳定房地产市场、楼市去库存及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关键词一 去库存

   首套房贷结清,二套房公贷首付降到20%

   措施1

   连续缴存3个月公积金 农民工可申请公贷买房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黄媛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为挖掘农民工和农民进城市购房的潜力,目前红河、文山、昭通等州(市),对符合要求的农民进城购房已经实施相应补贴政策,最高补贴资金达2-3万元。

  针对外出农民工的特点和收入水平,将因地制宜,逐步把就业相对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连续缴存3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可在缴存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黄媛说,目前,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已推出了相应的贷款业务。

  据邮政储蓄银行文山州分行副行长成联伟介绍,去年4月份该行就针对农民户口的购房人群推出了相应的房贷业务,其中对于收入来源稳定、收入较高的农民户口可申请70%的贷款,目前累计已放贷逾6000万元。

   措施2

   棚户区改造 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

  2016年,国家下达云南省棚户区改造任务18万套(户),省政府实际下达各州(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9.2万套(户)。

  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立项时,货币化安置比例低于50%的不予立项;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时,货币化安置比例高于50%的地方予以一定资金倾斜。

  今后不再新建公租房,允许各州、市政府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转为公租房。

   措施3

   昆明等9州市公积金中心 已开展异地项目贷款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公积金缴存职工227万人,归集总额2109亿元,同比增长17.91%;个贷率达72.8%,同比上升11.59%;个贷总额1358.4亿元,同比上升22.56%。住房公积金支持房地产业发展作用增强。

  放宽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物管费。目前,提取支付房租政策已全面贯彻执行,提取支付物管费的政策在部分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落实,昆明等其它中心正在调整过程中。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目前,该政策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昆明、楚雄、红河、保山、文山、临沧、迪庆、丽江、版纳等9个中心已开展异地项目贷款,受理异地贷款87笔、办结59笔。当前,省内异地贷款还有曲靖、大理8个州市没有实施,但跨省异地贷款办理难度较大。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贷款额度提高到单职工40万元、夫妻(家庭户)80万元。

  降低贷款中间收费。全省大部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上做到“”收费服务,不收取任何资料工本费,取消或者不强制收取公证、保险费用,中心为办理贷款的职工支付房产抵押登记费。

 

   措施4

   最低房贷利率 为基准利率的0.7倍

  据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朱斌介绍,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最低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最低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监测显示,2月份全省18家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当中,已经有9家发放了首付款比例低于25%的个人住房贷款。

  朱斌介绍,截至2015年末,全省房地产贷款余额达3883亿元,同比增长21%。2015年新增房地产贷款66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047亿元,同比增长17%;发放55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支持了14万套住房的购买。

   关键词二 稳楼市

   项目未预售 允许调整商住比例

  云南省住建厅总规划师刘学说,今年将着力从调整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来稳定房地产市场。

  一是对于已供未开工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允许调整为国家支持和鼓励的其他产业项目。

  二是对于房地产项目未预售的,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调整商住比例;通过商改住的规划调整,化解商品房库存的结构性问题。

  三是允许商业地产的大土地证换发小土地证,以便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把握商业地产的开发节奏。

  四是依法清理整治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对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保证金一律不得收取。

  五是改进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费缴纳方式,通过按照水、电、气等配套工程进度缴纳有关费用,减少项目前期和开发过程中的资金占用。

   关键词三 金融支持

   支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直接融资

  今年力争全省新增贷款额达2300-2500亿元,为全省经济稳增长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直接融资。鼓励符合相关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投资省内企业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加大对战略性新型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等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并购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对兼并重组工业企业实行综合授信。

  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云南发起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法人机构,支持金融产业聚集发展。

  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增设专门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营业网点,创新基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信贷产品,改进和完善相应的信贷审批流程。

  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2016年1月份,全省个人再贷款、再贴现投放额度为18.19亿元,截至1月末该项余额达145.6亿元。

  深化政银企对接合作。今年3月份已将今年全省20个重大项目和“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的220亿元融资需求,提供给了金融机构。

  稳步推进金融创新。力争今年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达到800亿元以上,中小企业新增贷款不低于新增贷款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