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村、社区“两委”实现同步换届
2015年7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统一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全省从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第五届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开始,统一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
我省于2000年开始进行村级体制改革实行村民自治、2002年全面启动社区建设工作以来,进行了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和四次居委会换届选举。由于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时间不同步,三年两头换届,不利于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并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基层换届任务繁重、选举成本较大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省委书记李纪恒亲自作了批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省民政厅积极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委组织部汇报争取,向省政府提出统一村委会和居委会换届时间的请示。在相关部门的紧密协作、相互支持下,7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统一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全省从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第五届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开始,统一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五届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6年1月开始,至2016年7月结束。2015年任期届满的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迟1年,2017年任期届满的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前1年,全部统一到2016年与任期届满的村民委员会同步换届。省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决定是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表现,有利于减轻基层工作负担,进一步提高选举质量,符合基层实际,符合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愿望,得到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反响和支持。
8月23日,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统一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时间的通知》,对统一村、社区“两委”换届进一步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