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惩治力度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突出以滇池、洱海、抚仙湖为重点的九湖流域的环境监管,加强长江经济带环境执法工作,积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2018年,以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我省着力强化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全年共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36件,比2017年增长17.5%;罚款金额3.38亿元,增长182%;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443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全省立足现有条件挖潜创新,多措并举抓实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重点的各项能力建设,环境执法队伍整体战斗力得到全面提高。同时,我省全面运行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省生态环境厅分别对各州(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开展移动执法系统数据报送现场培训,通过手把手指导,面对面交流,有效加快了全省环境监察执法的智能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进程。
2018年,全力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我省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做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强化信访投诉受理、办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
与此同时,我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滇桂、滇藏跨界河流环保联合执法行动、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和“未批先建”专项执法检查、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执法、九湖流域和牛栏江流域生态环境监察等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圆满完成了对中石油云南1300万吨/年炼油项目施工期和投料试车期的环境监管。通过各类、各项专项执法整治,有效突出了年度环境监察重点,持续保持了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2018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针对检查发现的49个环境违法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其中省生态环境厅直接挂牌督办18个。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443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件、查封扣押案件160件、限产停产案件14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7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