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国优秀
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实施
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国优秀
去年16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2%,全国排名第一
本报讯(记者 胡晓蓉)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已基本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去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16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2%,较2015年上升1个百分点,完成97.2%的目标任务,全国排名第一。
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省政府与各州(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记者了解到,根据省政府与国家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是:到2017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持优良水平。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对云南省具体考核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的变化情况。2017年,云南省8个国家考核地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为46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16.8%。经国家考核得10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情况看,全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得到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得到清理,提前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调整了产业布局、优化空间格局,对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分类治理。
通过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理念,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我省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564户,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16户,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率达87%。通过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提高煤炭清洁利用,严格车用油品供应。
全省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整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通过开展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对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成绩喜人。在加大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的同时,我省全面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整治农村秸秆焚烧,有效控制大气面源污染。通过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机动车污染防治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