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防汛责任人公布

22.05.2020  08:35

目前,昆明市已进入汛期,为确保昆明城乡防汛安全,全市防汛部门汛前已组织深入排查各类防汛安全隐患,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梳理出主城区263个易内涝淹水点和防汛排涝点,并公示2020年昆明市防汛责任人,以督促各地落实防汛工作责任。

今年汛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防洪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昆明市实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昆明市2020年主要江河、湖泊、重要城市、大中型水库防汛工作责任人予以公布明确,要求每座水库都有专人巡查防守,一旦出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及时抢护处置险情。

由于昆明特殊的地理和气候特点,进入主汛期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极易出现局地单点暴雨,引起城市内涝。对此,汛期前,全市各级防汛部门已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重要设施、防汛准备、主城区范围内易涝淹水点等开展督查检查和排查。并根据各单位上报,经复核,昆明城市防汛指挥部明确并公布了2020年昆明城市防汛责任人。各级各部门、各防汛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认真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全力以赴抓好城市防汛度汛工作,确保昆明城市防汛安全。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主城区易涝区域、立交桥下层、下穿隧道、地下车库、闸门、泵站的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主城各区对辖区内所有易淹水点认真梳理研究,按照“小雨不积水、大雨退水快”的原则制定“一点一策”永久或应急整治措施,实施工程整治。同时,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完善应急预案,落实设备、队伍和抽排路径,确保淹积水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今年汛期,全市已健全和完善了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将防汛责任逐级落实到部门、街道、社区、小区庭院,各相关防汛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将在汛期认真履行防汛工作各级政府行政职责、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调度指挥,全力以赴抓好今年全市各项防汛度汛工作,确保防洪安全。(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