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放开部分服务价格

27.02.2015  17:42

        近日,云南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精神,正式下发通知,要求放开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律师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除外)、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市将按照省物价局通知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以上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