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成昆明首个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

24.05.2016  08:16

    “贷款启动后,按照每亩估价7000元产值来算,我家8亩甜杏能贷到总价70%的贷款,也就是39200元。”那一枝枝挂果的甜杏成了农户老李的希望。近日,富民被列为昆明市首个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根据国务院相关精神,云南省开远市、砚山县、剑川县、鲁甸县、景谷县、富民县6个县(市)列为全国232个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就是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农村土地占有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债权的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办理借款业务。富民县农业局局长王福军介绍,这个贷款相当于把土地当做资产去抵押,而政府在其中担任公证人的角色。政府对农户土地进行实地调研后,会根据土地情况及种植产量发一个“权证”,里面写明这亩地的大概产值和收益。若估计值为7000元,那么银行会根据情况发放70%的贷款,也就是4900元。

    “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王福军说,推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能解决“三农”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深化“三农”金融服务新亮点,同时,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富民为何成为试点县?据介绍,近年来,富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高原特色都市型农业,不断深化农村改革。2013年,富民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村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制定《富民县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富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去年底,完成全县航拍及工作底图制作,审核公示319户;制定出台《富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该办法将在6月底全面施行。(昆明日报 记者张星宇)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