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红利惠及4万“小微”

09.02.2015  13:36
  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2014年,全省享受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户数为3.43万户,占正常申报营业税纳税人户数的96.2%,共减免税额9.42亿元,其中企业免征4261.18万元,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免征89960.3万元;全省4.4万户小微企业所得税受惠面达99.05%,减免税额达3589.46万元。

  2014年小微企业优惠新政陆续出台,为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新政全面落实,省地税局通过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督查考核等措施,依托地税门户网站、金色热线栏目、办税服务厅咨询台、LED电子滚动显示屏、宣传栏、12366热线、税企QQ群、短信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新政,让纳税人早知晓、早享受,使税收优惠的范围不断扩大,新政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

  在收税过程中,全省地税系统变被动接受纳税人申报为主动给予政策服务,一方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为小微企业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另一方面完善网络申报系统,实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提示、计算、记录、统计的一体化管理。此外,还利用“蹲企服务”活动平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送政策上门服务,为小微企业答疑解惑,把落实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融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之中。(记者:朱丹)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