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百人大督察”情况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12月30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百人大督察”督导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考量、为民情怀、敢于担当、科学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公安机关前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和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在思想认识上、政治站位上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进一步在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上补课、补钙,作为下一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动指南。要认真梳理督导发现的问题,统一标准,统一分类,对督导组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细致梳理,审核把关,逐一造册,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要固化长效督导机制,实行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挂钩包抓机制,各督导组对督导州市公安机关实行定点挂钩联系,长期常态化督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大统筹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分专题分类别对各州市公安机关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开展培训,切实提升各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质量和效能。要加大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每起案件、现有线索全面进行梳理,采取非常规措施,确保尽快突破一批打伞案件;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要严肃倒查问责。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标尺,坚定信心,围绕既定目标,迅速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把状态提起来,把工作做细做实,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厅长助理参加会议,省公安厅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