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昆明”系列评论之二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夯实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良好环境,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关键举措;是一场立足长远、务求全胜的大仗硬仗。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以来,昆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对黑恶势力发起了强大攻势,破获了一批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截至3月25日,全市在侦在办涉黑组织案件11起,其中一审判决2起;涉恶团伙案件73起,其中一审判决28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69人,破获刑事案件1820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船到中流浪更急,一年来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有效地打击了黑恶势力,净化了社会生态,赢得了群众支持,夯实了执政根基,形成了雷霆万钧的压倒态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更加侧重“治本”的新阶段。站在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我们既要看到战果、看到实效,由此更加坚定彻底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的信心与决心。同时,也要清醒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立足于强化社会治理、满足法治建设的时代新要求,响应好除恶务尽、源头治理的群众新期待,把握住黑恶势力隐藏更深、手法多样的斗争新特点,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大的力度、更准的措施,持之以恒,再接再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深入推进。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深入推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盯住痛点难点,落实政治责任,建立长效机制。要以积案和线索清零为抓手,将打击准星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狠打,斩草除根,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要结合新的斗争特点和斗争要求,聚焦案件办理,推动各地严格把握法律政策,坚持依法办案,攻坚突破一批大要案件,深挖彻查“保护伞”,带动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继续好转。要继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落实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形成扫黑除恶治乱长效机制。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立足“稳”这个大局,切实维护好一方平安稳定。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深入推进,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广泛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应当运用并采取更加丰富多元、更具时代特点的方式方法,严格落实保护举报人、证人的各项措施,解除人民群众揭发检举的后顾之忧,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依靠群众、鼓励群众,进一步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营造出对涉黑涉恶分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为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奠定不可动摇的群众基础。(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