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和案件办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13.02.2019  23:41

原标题:云南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和案件办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2月2日,云南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安排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和案件办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强化督导、开展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坚定不移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出席会议作讲话。

  会议指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全省专项斗争稳步推进,截止2019年1月23日,共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86件1927人,提起公诉247件2158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6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院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检部署和要求上来,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分析、深入研究,制定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专项斗争实现新突破。

  ▶  一要学深悟透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讲政治、扛责任、抓落实,不断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  二要依法严惩,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切实加大办案和监督力度,努力做到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有机统一,不断巩固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

  ▶  三要强化监督,进一步深挖严查“保护伞”,坚持“一案三查”,不断加大“破网打伞”力度。

  ▶  四要持之以恒,严格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建强专业团队,聚焦重点问题,强化对下督导,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迎接中央的督导。

  ▶  五要发挥职能,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善于把握重点,善用检察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封堵黑恶势力滋生的漏洞,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曙昆宣布了《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和《云南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根据部署,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或厅级干部任组长的9个督导组,将于2月13日至23日对全省市、县两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首轮督导;全省三级院将在2019年2月1日至5月11日期间,开展为期100天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高质高效起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重点整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有效整改一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宣传一批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高潮,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主持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县级检察院,省检察院院领导、厅级干部、全体检察人员在省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省检察院新闻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