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评审工作稳步推进
28.08.2015 09:01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根据昭通市政府办公室《昭通市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云南鲁甸景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为管理和使用好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市、县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昭通市恢复重建资金财政评审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省厅文件出台后,昭通市财政局及时向市恢复重建指挥部汇报相关工作情况,根据要求转发文件,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地震灾区开展恢复重建财政补助资金评审工作。
二是加强协调,整合力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部分县结合自身实际,整合了财政、审计等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鲁甸县由财政局和审计局一起负责对全县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评审,通过竞争性比选,从昆明选择了有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的公司入围委托参与项目评审,按照优先“保民房、保民生、保灾损”的原则率先启动民房、学校、医院等民生项目,统筹推进交通、水利、电力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巧家县则采取“统一流程、同一方案”的工作方式由财政投资评审与审计部门共同开展评审(审计),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部分甲级造价咨询公司作为巧家县恢复重建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审计)的中介服务机构,为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提供技术服务。
三是强化管理,严格评审,进一步提高重建资金使用效益。截止目前,已完成灾后恢复重建评审项目12个,送审金额3532.88万元,审定金额3280.07万元,审减金额252.81万元,审减率为7.1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8.08.2015 09:01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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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上午,财政厅
《法制日报》《中国财经报》报道我省司改经费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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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云南省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