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结婚生子到离婚才一年 半岁多双胞怎么办?
一对80后夫妇,他们是初中同学,大学毕业后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彼此间“来电”了,很快就确定恋爱关系,并立马未婚同居,女方怀上双胞胎奉子成婚。坐月子后妻子却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离婚,双胞胎儿子由母亲抚养。这两位同学,从谈恋爱到结婚生子,再到离婚,只用了短短1年。
妻子诉苦
坐月子丈夫都不来看一眼
80后李女士说,她和武先生是初中同学,那个时候,彼此之间仅仅是同学关系。初中毕业后,很少联系。她大学毕业后找了份工作,收入还算稳定。前年8月底,初中同学聚会,她见到了初中同学武先生时,双方一下就“来电”了,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相恋半年后,他们决定结婚,而在结婚之前他们就同居了,并且是奉子成婚。
去年1月26日,她和武先生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我们虽然是初中同学,彼此间并不是很了解,谈恋爱时,他对我无微不至,那时,我觉得很幸福,我才决定嫁给他的。”李女士说,结婚后,对方好像变了一个人,吵架是家常便饭,但她已经怀上双胞胎了,不能说娃娃都还没出生,就离婚吧!
去年6月11日,她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后,孩子半岁了,但并没有扭转两人的感情危机。“我出院后就回娘家坐月子了。”李女士说,双胞胎儿子被丈夫带回家抚养几天后,她让妈妈把“小双”带回娘家养,“大双”让丈夫带,两个娃娃分开抚养。
“考虑到娃娃的健康,我多次要求把大双带来跟小双在一起,这样对兄弟俩的成长有好处。”李女士说,她每次提出要把大双带回娘家抚养,都遭到拒绝。让她彻底绝望的是,她坐月子期间,丈夫从来没有去看望过小双和她,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和义务,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
孩子满月后,李女士将丈夫武先生告到西山法院,要求离婚,双胞胎归她抚养,丈夫每月支付抚养费每人每月2000元,并一次性支付。
丈夫辩解
装修不久妻子要回娘家住
武先生辩解:他同意和李女士离婚,但妻子的诉求不成立,妻子生孩子出院时说是家里装修不久怕有污染,才回娘家住的,妻子在娘家坐月子期间,一直是他在照顾。双胞胎不能归妻子抚养,他自己带孩子,也不要妻子出抚养费。如果不行,他们各自养一个儿子。
法官断案
双胞交给妈妈带更好
西山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相互尊重。本案中,李女士和武先生双方都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武先生也明确表示同意离婚,法院准许李李女士提出的离婚请求。
对于双胞胎儿子抚养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李女士和武先生婚生双胞胎儿子现尚在哺乳期内,应由母亲李女士抚养,这样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至于抚养费,确定由武先生每月支付双胞胎儿子每人抚养费800元。
据此,西山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准予李女士和武先生离婚,双胞胎儿子由妈妈李女士抚养,爸爸武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共计1600元到孩子18周岁。(春城晚报)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