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办发电〔2014〕19号 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扬云岭 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和云岭职工 人才工程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州(市)总工会,省级有关产业、厅、局(公司)工会:
按照省总工会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决议,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和云岭职工人才工程(以下简称:“一活动一工程”)为省总工会本届五年重点工作之一,实行“一年一考评、两年一表彰”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总结“一活动一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宣传典型,激励先进,更好地营造开展“一活动一工程”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评选表扬一批“一活动一工程”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表扬的重点是在2013年至2014年两年来组织开展“一活动一工程”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150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领导重视。 认真落实《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的意见》(云工发〔2013〕4号)和《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的意见》(云工发〔2013〕5号)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把“一活动一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明确的领导分工和责任考核机制,有专项经费安排,领导小组责任明确、工作正常、协作有力,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2013、2014年云岭职工人才工程培训任务。
(二)成效显著。 按照上级“一活动一工程”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本地区、本单位党政中心工作,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研究制定了特色鲜明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并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精心完备的组织动员,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一活动一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投身到“一活动一工程”中,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态势,“一活动一工程”走在本地区、本系统前列,职工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好。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 州(市)总工会(7个)和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16个)由省“一活动一工程”领导小组根据2013、2014年考评成绩和人才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及信息上报情况推荐;州(市)总工会所属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68个)和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所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单位(59个),分别由有关州(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按分配名额组织逐级等额推荐。同级人社部门由同级工会视工作成效在本地区本单位名额中协调推荐。
(二)审核。 省总工会“一活动一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州(市)总工会和省级有关产业、厅、局(公司)工会推荐的先进单位进行审核,确定候选先进单位名单。
(三)审批。 候选先进单位报省总工会党组会议审批,确定先进单位,以省总工会名义进行表扬。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州(市)总工会和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全省“一活动一工程”先进单位评选表扬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评选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一活动一工程”的重要契机,作为深入开展“一活动一工程”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二)规范程序,面向基层。 严格执行评选推荐程序,注重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突出工作实绩和职工群众公认,真正把各条战线、各个系统、各个行业“一活动一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推选出来。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推荐质量,使选出来的先进典型得到广泛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保证进度,材料完备。 先进单位须填报《全省“一活动一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 (一式4份),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真实生动,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须以州(市)总工会和省级有关产业、厅、局(公司)工会正式文件统一报送。所有上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于2015年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省总工会“一活动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云南省总工会网站下载。
附件:
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联 系 人:雷鸣 焦志刚 张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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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71-64143867、64139893、6413904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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