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临沧市城市绿化规定》

30.11.2019  16:12

  11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施志胜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临沧市城市绿化规定》进行审查。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王维春就法制工委对临沧市人民政府《临沧市城市绿化规定》(临政规字〔2019〕1号)的审查情况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认为,《临沧市城市绿化规定》严格按照上位法规规范的相关内容进行制定,内容较为全面,适用法律法规依据合法,对《临沧市城市绿化规定》无纠正意见,但鉴于《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固《临沧市城市绿化规定》应于2020年1月1日起自行废止,停止执行。

  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委员依照《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对《临沧市城市绿化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的审查意见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的审查意见。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