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检察院一检察官被命名为“岗位学雷锋标兵”

23.03.2016  12:25

  “立足检察岗位践行雷锋精神,吹拉弹唱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专职党支部书记、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能手周天明近期被普洱市委宣传部、普洱市文明办命名为“岗位学雷锋标兵”。这是周天明继2012年被普洱市委表彰为“百优党员”后再次受到市级命名表彰。

  近年来,思茅区检察院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实际,按照“唱响主旋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的宗旨和要求,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广大检察干警立足检察岗位发扬爱岗敬业、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雷锋精神,切实践行检察执法为民的宗旨,涌现了一大批以法制宣传能手周天明、敬业奉献模范陈耕、厉行节约模范马跃、诚实守信模范罗扬娇、团结协作模范杨楸等为代表的先进人物,并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这些先进典型的事迹为榜样,推动检察机关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周天明作为检察官中的先进代表,多年来结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机关党建工作职能,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服务群众工作,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从事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实践中立足思茅区的特点,创新了一套独具特色、寓教于乐的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工作模式,将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要点用讲故事、唱山歌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呈现给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让听过他的讲座的人都记忆深刻,津津乐道,被群众誉为“法制宣传吹拉弹唱多面手”。近几年,他先后深入市属、区属机关、各乡镇、社区和事、企业单位授课,涵盖了教育、烟草、电力、民政、地税等多个行业,受教育的人员达上万人,而这些部门也基本实现了职务犯罪零发案,他也因此成为闻名的“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家”,也使思茅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成为当地响当当的一块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