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报事故近36小时 怒江被全省警示通报

03.11.2015  11:12

  怒江州因迟报一起道路交通事故35小时55分钟,近日被省安委办全省警示通报。

  据悉,10月17日16时40分许,怒江州发生一起3人死亡、3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较大事故须在事故发生后5小时内上报到省级有关部门。但怒江州一直到19日9时35分,才将事故信息上报,距事故发生已40小时55分钟,事故迟报了35小时55分钟。

  省安委办向全省发出的警示通报指出,这次迟报现象,充分暴露出怒江州有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值班值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省安委办责令怒江州安委会以此为警示,认真反思查找原因,追究责任汲取教训。全省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以及信息要素不全、数据不真实、格式不规范、表述不准确等现象。(云南信息报 记者江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