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汤跃宏副州长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接受怒江电视台专访

18.09.2015  12:15

9月16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汤跃宏应邀走进怒江广播电视台,做客由怒江州纪委主办、州广播电视台承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电视访谈节目,就怒江州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情况接受访谈。

 

 

访谈中,汤副州长阐述了州公安局党委近年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主要做法:一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党委班子、党委书记、党委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化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全面落实纪委聚焦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纪委该管的工作真正管好,坚持“突出组织协调职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纪问责不降格”的方式,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处理不缺位,有案必查、查处必严。三是全面落实廉政教育,加大正面典型与廉政法规教育、警示教育、业务培训必上廉政课、纪委领导讲廉政党课、廉政知识测试等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四是通过签订《怒江州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二)(分管领导与各警种一把手签订)》、《怒江州公安局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保证书》、《怒江州公安局民警廉洁从警承诺书》、《怒江州公安局民警遵守“警规、禁令”保证书》五种个性化责任书、承诺书、保证书,使民警增强了自省自律、廉洁从警的自觉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个人。责任内容除了开展党风党纪、廉洁从警教育、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6项共性责任内容外,还以结合公安工作业务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执法办案、收费服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具体案件查处等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有效衔接,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五是坚持狠抓制度建设,从过硬班子建设、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从严治警四个层面,制定了《怒江州公安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怒江州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怒江州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党委工作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和问题坚持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党委(局务)会议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主要领导不分管人事、财务、重点项目建设制度,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公安队伍。六是严格执行《干部提拔任用条例》,严格程序,注重群众意见,注重德业双全年轻干部的选拔,特别注重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做到在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对干部选拔严格实行全程监督。

 

最后,汤副州长谈到,改进作风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常抓不懈。怒江州公安局党委班子立足队伍管理工作实际,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公安工作全局,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民警思想政治工作、民警纪律作风建设、规范队伍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提升公安管理和服务群众能力,全面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切实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保障边疆民族团结、治安稳定、边境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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