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3名官员被查处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天查处9人
云南网讯(记者 韩焕玉)据云南省纪委网站12月5日通报,怒江州兰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校长李桂森等3人被查处,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中2人免于刑事处罚。至此,进入12月份以来,怒江州已通报查处9名官员。
怒江州兰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校长李桂森被查处
李桂森在2012年1月至7月担任兰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期间,未经请示报告和班子集体研究,签订校企合作办学合同,将校园西片区包括“科技综合楼”租赁给天恒服务社经营,并协商由天恒服务社投资建设科技综合楼附属工程。天恒服务社采取虚报工程量等手段虚结工程款31.72万元,造成公共资金重大损失。李桂森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怒江州贡山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科员鹿化觉被查处
经查,鹿化觉在2007年至2009年担任贡山县商务局局长期间,参与2007年、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项目验收工作时,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42.65万元国家补助资金被贡山县荣华农资土产有限责任公司套取、截留。近日,鹿化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贡山县人民法院判处其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怒江州贡山县供销联社主任车鸿生被查处
车鸿生在2007年至2011年先后担任贡山县商务局副局长、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副局长期间,参与2007年、2010年、2011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项目验收工作时,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45.60万元国家补助资金被贡山县荣华农资土产有限责任公司套取、截留。车鸿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贡山县人民法院判处其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3天通报查处9名官员
截至12月5日下午,据云南省纪委网站通报记录显示,进入12月以来,怒江州已有9人被通报查处,其中福贡县占5人。
12月3日,怒江州福贡县司法局局长徐正刚、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有方、怒江州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和镇修等3人被通报查处;12月4日,怒江州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尹世雄、怒江州福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普前夺、怒江交通运输集团原副总经理李少东等3人被通报查处;12月5日,怒江州兰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校长李桂森、怒江州贡山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科员鹿化觉、怒江州贡山县供销联社主任车鸿生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