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怒江州超额完成失业保险基金征收任务
2014 年,怒江州就业局在省就业局的指导下,按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针对怒江州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部分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认识不足,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企业用工不规范,用工模式不固定;事业单位不能足额缴费;全州失业保险 费欠缴严重”等问题,采取“三强化一积极”措施,积极开展失业保险工作,一是强化工作联动。与工商、地税部门开展工作联动,全面掌握应参保单位的情况,努力推动失业保险征收持续扩面,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清欠力度;二是强化宣传。多次深入到企事业单位,积极宣传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申报缴费基数;三是强化稽核。严格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要求,对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全面严格的稽核,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四是积极减少欠费额。积极向各级政府请示汇报,将州级和部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纳入财政预算,减轻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压力,增长了失业保险费的征缴率。通过努力,2014年,怒江州失业保险工作两个主要目标完成率均在100%以上,一是保险费征收完成率123%。2014年,怒江州应征失业保险费2023.73万元,实际完成保险费征收2911.11万元,完成率143%;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890.23万元,增长44%。全州共为380人、2183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142.77万元,缴纳医疗补助金47.41万元;二是失业保险扩面指标完成100.95%。全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0695人,同比增加611人,完成失业保险扩面指标任务的100.95%,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社会“安全网”和“减震器”作用,达到了保生活、促就业、惠民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