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林业局传达“约法十章” 强化干部廉洁自律

03.03.2016  17:45

2月29日,怒江州林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师花才在职工大会上传达州纪委的“约法十章”。

会上,师花才认真细致地解读了党员“约法十章”即党员干部不传播歪曲事实的信息;不到庙宇烧香拜佛;离开工作所在地如实报告个人去向;不收服务对象或下属烟酒糖茶等礼品物品;下乡进村自觉交伙食费;过年过节不搞无原则“礼尚往来”;不组织参加有赌博性质的打麻将打扑克等不健康娱乐活动;上班时间不去做客赴宴;公车改革后规定出行范围不违规坐公车;在同城开展工作不相互请吃。

会议强调,在2月23日局党委会上,书记刘欣荣传达学习了“约法十章”,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中率先掀起学习“约法十章”的热潮。怒江州林业局干部职工不论是党员还是群众,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现象反弹,继续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取得的成果,坚持自律与他律,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我“约法十章”,把作风建设记在心上,讲在嘴上,拿在手上,扛在肩上,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会后,每位党员与支部、支部与党委分别签订“约法十章”承诺书。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约法十章”。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怒江州林业局 | 作者:罗丽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