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工作组到怒江州开展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警示约谈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长杨勇一行5人于12月16日到怒江开展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上门警示约谈。本次警示约谈采取召开会议方式进行。州人民政府袁丽辉副州长、王仕博副秘书长、州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等16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省国土资源厅执法总队长通报了相关情况。杨总队长指出: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 按照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合情合理的原则,省国土资源厅依据全省统一政策标准对怒江上报的土地卫片检查数据进行了“三上三下”集中审核,并利用“云南省空地一体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监测平台”对“批、供、用、补、查”信息进行了校验,审核认定怒江州违法用地30宗,面积723亩,占用耕地面积110.98亩。目前已立案查处21件,面积675.25亩(其中耕地面积104.29亩),结案21件,落实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02.46万元;仍有9宗违法用地未处理。怒江州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比例65.72%,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36.53%(其中兰坪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和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分别为52.63%和8.09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居全省之首。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要求,省人民政府于12月10日对我省部分国土资源违法严重、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耕比例过高的州、市、县人民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在确定全省约谈对象时,鉴于怒江州违法占耕面积总量较小,未列入集体警示约谈对象。怒江州的警示约谈,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采取上门通报的方式予以警示约谈。
在全面通报怒江州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杨勇总队长对怒江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三个工作建议: 一是 深刻认识土地违法严重的危害性。州、县两级政府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定位、新要求,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严守耕地红线的坚定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总结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地方经济发展绝不允许以违法用地为代价,要抓住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契机,依法规范各类用地行为。 二是 坚定不移地抓好查处整改工作。州、县两级政府和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真正把查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无论什么项目,无论违法主体是谁,要按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要求,务必做到该立案的立案,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该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该追究党政纪责任人员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立案、查处、结案率要达到100%,查处整改的时限2015年1月31日。 三是 严格执法监督,筑牢资源保护防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具有滞后性,必须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执法监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预警、处理机制,认真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由政府牵头,国土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规划、住建、电力、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通报违法信息;健全完善国土部门与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查处违法案件联动工作机制,协同查处违法行为,真正实现“大家管、大家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上升的势头。
州人民政府袁丽辉副州长代表州人民政府作了表态发言。袁副州长表示:尽管我州违法用地比例高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但通过深刻反思,更主要的还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全州各级各部门耕地保护的意识不强,土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打击不力,在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上存在认识模糊,一定程度上还有“先上车、后买票”的思想,这些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通报会议精神,加强 六个方面 的工作,做好整改落实。 一要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 二要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核实一宗、查处一宗,确保违法用地不反弹。 三要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 四要 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要 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 六要 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来源:怒江州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