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发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06.04.2017  16:27

近日,怒江州州长纳云德主持召开怒江州十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会议审查通过了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起草的《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管执法,深化改革创新,治理突出问题,有效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会议要求: 一是 坚决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等为重点,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二是 着力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做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和监督抽检职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三是 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和打击城郊结合部、农村、学校周边销售违禁超限、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