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地税六项措施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

09.06.2015  19:34

按照党中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怒江地税六项措施努力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一是严格教育培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工作要求,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建立培养和考核专项档案,坚持跟踪教育、跟踪管理、跟踪调查。利用州县两级党校举办专门培训班,开展入党积极份子培训,坚持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制度,凡是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结业考试不及格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

二是严格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的同时,还要认真征求机关各部门及党外群众的意见,实行联合审查制度,坚决防止带病入党。对在部门联合审查中发现不符合发展党员标准要求的,一律取消发展资格。

三是严格会议表决。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组织程序,要求全体党员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荐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全体党员也要进行举手表决。

四是严格指导把关。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体系,年初统一部署安排、定期分析实际情况、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自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

五是严格分级审核。坚持两级审查制,党支部预审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看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各种材料是否齐全。机关党委负责审核发展党员的数量、结构、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和条件。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审查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严格进行倒查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要予以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