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证明快递到昆出境游航班飞走 快递公司被告上法庭

10.01.2016  14:10

  认为快递邮寄旅游签证迟到,旅行社2名游客的尼泊尔出境游成了泡影,在退还旅客损失后,旅行社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1.8万多元经济损失该由谁承担?

  旅行社称,口头承诺24小时内将快递送到昆明,双方口头承诺快递未按约送达属于违约。快递公司却认为,根据《行业标准》,快递在72小时内送达,不存在延时情形。一审败诉后,旅游公司又上诉到昆明市中院,1月7日此案二审开庭。

  自述

  旅游公司:口头约定24小时送达

  快递未做到,最终赔偿游客1.8万元

  2013年11月,昆明风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情国旅)受理了王某等14位旅客去尼泊尔旅游的业务。总团费10余万元,发团时间为11月12日14点25分。根据协议,游客的出境签证将由旅行社代为办妥。可游客黄某和纳某两人由于护照办理时间较晚,因此,风情国旅便委托了四川的一家旅游公司帮忙代办两人的签证手续,签证证明11月11日下午已办好。

  四川这家帮忙代办签证手续的旅游公司办完签证后,通过一家快递公司从成都将签证邮寄到昆明,在交付包裹时,快递员口头上承诺24小时内就能送达。快递寄出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15点09分。风情国旅的工作人员称:“按理说,签证证明通过快递能在24小时内送到昆明,就能保证游客赶上出国旅游的航班。

  然而,口头承诺24小时内送达的包裹,直至11月14日15点才送到。此时,预订的航班早已起飞,2名游客无法按时登机,尼泊尔出境游也成了泡影。旅行社赔偿了2名旅客的全额团费及违约金。为此,旅行社损失了机票款、酒店款、签证款、境外接待消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8万元,遂将快递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

  “双方口头约定24小时内送到的包裹,未按时送达,属于违约。由于快递公司的延误,导致2名旅客无法按时登机,无法出国旅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快递公司承担。”风情国旅代理律师——云南丙春律师所张丙春律师表示。

  一审

  官渡区法院判定快递公司无过错

  2015年3月17日,此案在官渡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法庭上,作为被告方的快递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服务时限为:国内同城件服务时效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件服务时效不能超过72小时。

  “此次,旅行社所邮寄的快件属于国内异地快递服务,快件于2013年11月11日15点09分从四川寄出,于2013年11月14日15点实际派送,没有超过72小时,不存在延时违约的情形。再者,快件13日就送到昆明,可业务员打电话给旅游公司要求派送时,对方表示快件已经晚了拒收,快递员只能第二天再送,因此快递到14日中午到达。”快递公司一方认为,快递有不可抗因素,24小时只能算是预计的送达时间,并不能当成准确的送达时间。

  同时,他们所承诺的国内异地件服务时限也是72小时,并非旅游公司所称的24小时。“在此案中,快递公司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快递公司代理律师表示,考虑到风情国旅选择了保价运输,快递公司自愿补偿1000元。

  官渡区法院一审本案后,2015年6月作出判决,一审认为因为双方未书面约定快递公司寄送快递到达的具体期限,事后,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向旅游公司出具情况说明也未明确约定12日具体到达的时间。且旅游公司实际交件时间至航班起飞时间已不足24小时,故旅游公司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快递公司自愿对保价部分补偿旅游公司1000元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准许。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旅游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审

  旅游公司希望改判 快递坚称不该担责

  一审宣判后,风情国旅不服判决,将本案上诉到昆明市中院,今年1月7日,昆明市中院开庭二审本案。

  法庭上,风情国旅代理律师提出,他们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全面,适用法律错误。理由是,他们提交的录音能证明双方有过口头约定承诺,而快递公司出示的《行业标准》是对该行业内部人员的约束,与本案没有关系。本案既然约定了送达时间,就应该按照服务合同执行,应适用合同法。对于赔偿问题,希望二审法院改判快递公司赔偿其损失的1.8万余元。

  快递公司代理人则在庭审期间多次重申:“本案中,该快件送达时间并没有超过72小时,不存在延时的情形,因此,我们不应当承担责任。”快递公司代理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旅游公司的诉讼请求。

  昆明市中院并未当庭宣判。

  新闻延展

  市民看法

  重要的快件应及早寄出

  莫跟时间赛跑

  随着网购的人们越来越多,与其相关的快递行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值得关注。对本案昆明市民有些什么看法呢?

  在寄送快递时,会有很多不可控制的情况发生,如果东西确实重要,还是应该提前安排才是上策。要求24小时以内寄到,是在和时间打赌。

  ——市民周女士

  在邮寄快递过程中,确实存在延误、丢失、损毁的情况,我认为应当依约定赔偿。既然快递公司在收件的时候,承诺了24小时送到,就应按承诺按时送到,并承担未按时送到的责任。

  ——市民苏先生

  我和各家快递打了8年交道,省外异地快件寄送时间一般是2-5天,很少有24小时内就能到达的。以往每到大型节日或者发起网购活动时,快递迟到是常有的事,即使有口头约定,但路上的事情谁又敢打包票呢。

  ——资深“剁手党”李女士

  一家快递公司

  将尝试用“时效标记

  缩短急件送达时间

  针对同行涉及的官司,一家物流公司的总经理陈雨认为,其实快递行业依赖的环节比较多,像交通、天气、货物出库、航空舱位等一些快递企业不可控的因素,都会影响快递的速度,所以寄件的时效其实很难承诺100%能在24小时内送达。因此,如果在寄件的时候确实很紧急,消费者也需要考虑到快递运输途中存在的这些不可控风险。

  每个消费者寄出的虽然是一个包裹,但快递公司每天面对的却是几十万件包裹,属于是普货运输。快件能第一时间送到收件人手中,这其实不仅仅是消费的愿望,也是快递公司努力的目标。目前,针对一些比较紧急的快件,他们也在尝试一些新的方法,让紧急快件的速度快起来。比如下一步将采用“时效标记”,在特别紧急的快件上粘贴“紧急”一类的标记,让这类快件识别度更高,能更快地通过寄送、分拣等环节。另外,消费者寄送的快件确实很贵重,可以进行保价,为快件上“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