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的赔偿
□ 钟国平 段小东 王 斐
“这100元钱,请您一定收下,损坏财产要赔偿这是我们部队的纪律。”
“解放军同志,这钱绝不能收!只不过是损坏一根太阳能发热管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况且我已经把它换好了。”
10月11日上午,正在景谷县永平镇芒竜村三组帮助村民拆除危房的云南预备役师驻大理某团装备股股长冯小勇和村民刀明成相互推让的一个场景引起笔者的注意。
原来,这是一件“赔偿”事项。10日下午,冯股长带领救援分队在该村三组一村民家的屋顶上排危拆瓦。在传递瓦片时,不慎将瓦片掉落到隔壁一家的太阳能热水管上,热气腾腾的热水从破碎的管里流出。冯股长见状立即从屋顶下来,拔腿向隔壁一家跑去。
来到门口,却见这一家大门紧锁。此时,一位过路的村民说:“这家的主人叫刀明成,他带着全家人都到镇上帮村里搬运救灾物资去了。”接下来,冯股长将自己的名字、电话、单位名称等信息写在一张纸条上,递给这位村民说:“请你将此事转告这家主人,明早我过来赔偿。”说完后,冯股长重新回到屋顶上……
第二天一大早,部队又来到芒竜村执行排危除险任务。心中一直挂念此事的冯股长直奔刀明成的家,一进家门,恰巧碰到刀老汉刚把已坏的热水管换掉。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在现场,笔者看到,一张100元人民币在冯股长和刀老汉的手中反复递来递去。相互推让之间,引来了一部分围观的村民,你一言我一语,“解放军帮我们重建家园,损坏东西,没必要赔款了,再说冯股长又不是故意的。”甚至有人前来帮忙谢绝。
见到这一情况,站在一旁的钟主任立即上前帮助冯股长“解围”,掏出一张纪律卡,亮给大家看,并耐心劝解刀老汉:“老刀,这赔偿是必须收的,你看,我们是有纪律的。”看了这张纪律卡后,刀老汉双手接住冯股长递过的100元钱,微笑着说:“看到你们,就看到了文明之师的形象!”
瞬间,整个庭院里响起一片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