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原德宏州商务局金承兵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宣判

16.08.2016  23:07

  中新云南新闻网德宏8月16日电(崔汶)记者16日从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获悉,原德宏州商务局内贸市场管理科科长金承兵(正科级)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已于今年6月宣判。

  金承兵于2015年1月7日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被德宏州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1月24日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年3月23日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2016年6月13日经芒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金承兵以滥用职权、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