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成效显著 3年扶持微型企业创办7万户
美编 杨焜 制图
记者昨日从省工信委了解到,自2014年我省启动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以来,3年共扶持微型企业创办7万户,省、州(市)、县级财政直接补助资金近21亿元,带动就业39.3万人。吸纳社会投资207亿元,户均投资29.6万元。支持9109户微型企业贷款,累计发放贷款8.93亿元,新增私营企业27.2万户。其中,2015年全省新增私营企业户数同比增速排名全国第一,也是全国唯一实现新增企业数量翻倍增长的省份。
2016年,全省共有32775户微型企业通过信息工作平台进行申报,初审31956户,会审30587户,补助资金已兑现到位的26274户,占目标数87.6%,带动就业17.59万人,带动社会投资94.27亿元。支持微型企业贷款4558户,贷款金额44500万元,累计贷款89381万元 。全省新增私营企业数114106户。
自“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政策促动、职能推动、服务带动,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持续实施,为稳增长、促就业,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预计2016年全省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为6950亿元左右,可比增长9.0%;预计拉动全省经济增长4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1.0%,高于去年同期2个百分点。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全省民营经济保持平稳发展,为稳增长扩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市场主体快速增长。2016年全省民营经济户数达248.4万户,比上年年底增加23.4万户,增长10.4%。其中,私营企业48.9万户,比上年增长23.8%。私营企业总量由政策实施前的23.4万户猛增到48.9万户,净增25.2万户,3年时间内增量已超过存量。这些新创办的微型企业,为我省民营经济增添了活力和动力。随着这些企业逐步成长发展,未来将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带动创业就业作用明显。我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3年来,微型企业向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到私营从业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吸纳农村劳动力、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异地搬迁等39.3万人就业,户均带动就业5.6人,以省政府要求的每扶持1户带动5人就业测算,超额带动4.3万人就业。有效缓解就业压力,带动了广大民众自主创业的热情,增强了微型企业的发展信心,营造了全社会创业氛围。
有效激发民间投资。2013—2015年,全省民间投资分别为5105亿元、5176.1亿元、5612.7亿元,2015年全省民间投资完成比2013年增加507.7亿元,其中微型企业带动投资121.9亿元,占全省民间投资的24%,已成为拉动我省投资增长最活跃的新生力量。
企业持续发展总体向好。据了解,通过对2014—2016年上半年已享受过扶持的微型企业存活情况的全面调查,经各地各部门实地核查、统计,3年来,我省已扶持微型企业存活率达91%以上,部分微型企业已由初创期步入稳定发展期,逐渐成长壮大。从抽样调查来看,我省零售业、农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养殖业、餐饮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业、工业、信息传输业等重点行业微型企业占比达93.47%。涌现出一批以高原特色农业、现代特色服务业为代表的特色产业板块,微型企业行业多元化、产业特色化趋势逐步显现。
云报全媒体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