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今年将扶持3万户“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
06.03.2016 23:41
本文来源: 云南网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确保今年完成扶持3万户“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目标。
《通知》将目标任务向16个州市进行分解,其中,昆明、曲靖、楚雄、红河任务数排名前四,承担任务数超过总量一半;确定省人社厅、省工商局、省工商联、团省委、省妇联作为具体承办单位。
《通知》明确,各州、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目标任务将本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确保及时到位, 足额发放, 保障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顺利推进。通过政策宣传专栏、 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公众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用好信息平台,加强跟踪问效和督促督查,提升服务水平。
“两个10万元”是指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云南日报记者 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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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16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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