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两个10万元”微创贷款正式启动

29.11.2014  10:27

昨日,省工商联与省农村信用社联社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两个10万元”微创贷款签约仪式在昆明举行。云南省农信社8家县级联社与省内40家小微企业签订了微创贷款借款意向书,标志着我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根据省工商联与省联社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拥有近10万户企业、团体和个人会员的省工商联将向省联社推荐符合微创贷款条件的企业,双方还将建立常规化沟通协调机制,全力推进我省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的落实落地。省联社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天授信的40户企业中,凡是符合“两个10万元”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只要有贷款需求,各县级联社需在年内完成贷款发放。

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我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民生工程、富民工程。第一个10万元是指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第二个10万元是指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目前,云南省首批承贷金融机构有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两家,其中,农信社承担70%的贷款发放任务,通过建立省级担保基金进行担保,贷款年利率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4%,贷款期限3年以内。

凡2014年4月1日后在我省创办的企业,投资规模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带动5人(含创业者本人)以上本省户籍人员就业,属于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和加工特色农产品生产等行业类型的微型企业,即可申请享受“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政策扶持。

记者 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