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深化拓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深化拓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基层党建提升年”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7〕7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提升行动的通知》(云组通〔2017〕23号)要求,经省局党组研究,制定《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深化拓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2017年3月28日
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深化拓展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实施“基层党建提升年”总体方案和省委组织部深化“覆盖提升行动”的要求,省工商局决定,在2016年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础上,把2017年作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深化拓展年”,继续深化拓展我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以下简称“小个专”党建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按照“围绕发展抓好党建,抓好党建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实现“两个覆盖”取得新拓展,“两个作用”发挥呈现新亮点,示范联系点建设展现新特色,非公团建工作有良好新开局,努力实现党建基础和党建质量的新飞跃。
二、工作重点
按照省委“基层党建提升年”和省委组织部深化“覆盖提升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我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特别是“小个专”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我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一)由基础数据库建设向网络化管理深化拓展。2016年各地已初步建立起了“小个专”党建工作数据库,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互联网+党建”行动计划,省工商局会同省委组织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工商一体化业务系统,联合开发建设了云南省非公党建信息管理系统,率先开展“互联网+非公党建”行动计划。各地要结合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及年报抽查等业务工作,继续开展摸底核查,摸清辖区内非公经济党组织和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等,采集党组织、党员等党建工作信息,并在7月底前将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基础数据录入云南省非公党建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与应用,实现非公经济组织党建信息数据智能化查询与统计分析,切实解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统计汇总难等问题,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与信息化建设高度融合,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创新发展。
(二)由扩大覆盖向作用发挥深化拓展。各地要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非公经济党组织组建模式,按照“应建尽建”的要求,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按照党章规定成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采取片区联建、同业共建、挂靠组建、派驻帮建、龙头带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组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等方式,努力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要积极探索 “个私协会+党组织” “行业协会+党组织”等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大非公经济党组织组建力度。要严格党组织生活,积极稳妥解决好“口袋” “空挂” “失联”党员,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要在继续巩固和扩大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基础上,积极引导非公经济党组织主动融入到非公企业发展思路规划、管理理念更新、核心价值培育、优秀团队塑造、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方面,引导非公企业党员在非公企业发展中起到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促使党员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切实发挥非公经济党组织在非公企业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在非公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
(三)由强化培训向注重实效深化拓展。2017年,省局将继续开展非公经济党组织党务工作骨干培训,全面提升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各地要在当地党委组织部和“两新”组织党工委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要坚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课一会”为基本制度,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抓手,抓好“小个专”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各州市工商局至少每年举办一期示范培训班,切实提高非公经济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非公经济组织党务工作队伍。
(四)由示范引领向整体提升深化拓展。各地按照“双强六好”标准,创建了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发展潜能大的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示范联系点。这些示范联系点的建成,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成为引领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发展的标杆。要坚持“高树目标、规范提升、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从组织生活、队伍建设、基础保障、活动开展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非公经济组织党建特别是“小个专”党建示范联系点。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在非公企业中组织实施“党建引领非公青年企业家三年行动计划”,在年轻的企业主和家族企业接班人中,用三年的时间选树100名对党有感情、对社会有责任、对经济有贡献、对员工有关爱的非公青年企业家。各州市、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于发挥好作用,选树培育一批“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实现省、州(市)、县(市、区)各级都要树有各类先进典型,积极探索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路径,积累新经验,并在推动示范联系点党建工作的基础上实现整体提升。
(五)由丰富形式向创新载体深化拓展。各地要结合非公经济组织特点,坚持“业余、灵活、多样、实效”的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必要的会议与小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生产经营实际,广泛开展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为标准的“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设立业务示范岗、技术创新岗、先锋模范岗等党员示范岗,继续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三亮”活动和 “党员诚信店” “党员诚信摊位”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非公经济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切实增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微信、易信和QQ群等新媒体,建立党支部微信群、易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配合组织部门支持具备条件的非公经济党组织,按照“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原则,以及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电教设备、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建设规范化活动场所,增加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不断创新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载体。
(六)由分类开展向统筹整合深化拓展。各地要始终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原则,建立共建共促、优势互补的党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根据非公经济组织的性质、规模和对党群组织的认识程度等实际,结合具体情况,选用不同的工作方式。对党员多而集中的非公经济组织,可实行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模式,通过健全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把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建立起来;对建立了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可推行工建团建促党建的模式,以工会、团组织、妇女组织为基础,发展党员,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对未建立任何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哪个条件成熟就先组建哪个,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带动其他组织的组建。党群组织建立起来后,要通过建立各种制度和开展积极有效的活动来巩固组建成果,彰显作用的发挥。
(七)由明确责任向强化落实深化拓展。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统筹现有人员力量,配备一定数量人员专门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进一步强化对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推进工作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支持,推动依托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在州市及以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委或“小个专”党委,更好地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开展。要通过列入财政预算、党费拨返、税前列支、企业自筹、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努力实现“15311”补助标准,即每个非公经济组织党委每年不少于10000元、每个党总支每年不少于5000元、每个党支部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基本工作经费,每名党组织书记每月不少于100元的专项工作津贴,每名党员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教育培训经费。要充分发挥各级个私协会联系“小个专”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个私协会党组织结合行业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教育引导出资人、团结凝聚从业人员等工作,不断扩大党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影响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两新”组织党工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立足职能,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认真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抓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把“深化拓展年”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基层党建提升年”和省委组织部深化“覆盖提升行动”工作的总抓手,要将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形式,把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与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一起谋划部署,做到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服务工作统筹推进、互促共赢、共同提升。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基础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工作,督促市场主体如实填报党建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填报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统计数据,绝对不允许弄虚作假,坚决防止通过虚报非公经济党组织的办法提高党组织覆盖率。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谋划本地区开展“深化拓展年”的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加强沟通、突出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7月底前,省局将对各地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基础数据录入云南省非公党建信息管理系统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工作中不重视,造成工作脱节、延误党建数据录入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严格督促检查。按照“一季一督查”的要求,逐步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建督查制度,采取随机调研、综合督查、交叉检查、定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加大问责和督查力度,对在“深化拓展年”活动中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引导作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网站、报刊、电视、微博微信等载体,充分挖掘和培树党建典型,大力宣传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个专”党建工作“深化拓展年”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事迹,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省局将在“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建网”开设专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深化拓展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州、市工商局每季度末25日前将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非公党建相关工作情况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局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白静,联系电话:0871—64568309,内网邮箱:[email protected],外网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非公党建相关工作情况报表
附件1
非公党建相关工作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盖单):
非公经济组织 类型 | 总数(个) | 党组织覆盖 | 群团组织覆盖 | 培训情况 | |||||||||||||
党组织总数(个) | 党组织覆盖非公企业数量(个) | 单独建立组织情况 | 联合建立党组织情况 | 团组织总数 (个) | 团组织覆盖非公企业数 (个) | 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组建群团组织情况 (个) | 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组建群团组织情况 (个) | 培训人数 (人) |
举办培训班期数 | ||||||||
单独建立党组织总数 (个) | 党委 (个) | 党总支 (个) | 党支部 (个) | 联合建立党组织总数 (个) | 联合建立党组织覆盖非公企业总数 (个) | 有3名以上党员的非公企业数 (个) | 有党员但不足3名的非公企业数 (个) | ||||||||||
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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