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新规对影子银行冲击有限 或滋生变相融资
地方债务是个复杂的“棋局”,政策的风吹草动总会影响到各方主体,昔日大行其道的城投公司正陷入困顿。业内人士认为,地方债新规能够遏制政府表外融资,但对影子银行的冲击有限,可能滋生变相融资渠道。
一直以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借影子银行渠道融资饱受诟病。原因在于,影子银行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属于表外融资,加剧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难度和财政风险。而且,“影子银行”的融资成本大大高于银行贷款成本,资金来源却多是银行。
地方债务清理对遏制影子银行影响如何?对此,浦发银行(9.74, -0.05, -0.51%)金融市场部宏观分析师曹阳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发债的主体限制在省一级,原先市、县级别的融资渠道会受到约束;其二,整体融资平台的清理,未来只允许以地方债形式融资,使目前流行的信托、委托等项目融资受到约束。当然,由于年中“127号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新老划断,允许存量自动到期,因此冲击不会很大。
一名信托业分析师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性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于信政合作模式将形成很大约束作用。由于基础设施项目不具有盈利性,信托公司实际是看中政府隐性信用担保,如今失去了政府信用背书,仅凭企业信用,信托公司对基础设施项目的热情恐将消减。
但另一方面,基建对资金的需求短期内不会消减,这意味着难以彻底对影子银行渠道“断奶”。该分析师以信托为例分析,目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据信托业务总量的三分之一,尽管国务院对地方债务进行限制,短期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资金支持,基础设施仍是信托公司重要的投向领域。尽管信政合作模式如今被切断了,信托公司还可借助BT、工商企业等渠道。
上述分析师认为,《意见》对地方融资平台不会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原因在于,地方融资平台的资产和负债是由政府控制,新规仅约束了地方融资平台的负债功能,本质上没有禁止地方对融资平台注入资产行为。
“这是有文章可做的。”在他看来,政府可通过注入资产,充实融资平台资产负债表,使其摇身一变成为具有很强财务实力的公司,再以这种方式BT(建设—转让)融资,明面上没有政府干预,实际通过财政支持增强了企业信用。
他预计,政府为了解决融资渠道受限与基建资金需求的矛盾,后续会产生新的变相融资渠道。
曹阳则认为,从融资转换途径来看,地方债、PPP模式(公私合营模式)的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将逐步取代目前的影子银行融资模式。
“地方政府的融资来源将会发生变化,即从影子银行和企业债转变为地方政府债券。”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表示,这适用于新的融资和已有债务。这将有效地为地方政府债务减少期限错配的风险,因为地方政府债具有更长的期限,同时减少利息负担,因为地方政府债的收益接近国债收益,比银行贷款利率或信托收益要低得多。
朱海斌认为,从长期来看,这也可增强地方政府借贷的市场约束,因为与影子银行融资相比,地方政府债在外部评级、资产负债表的披露和对政府支出监控具有更严格要求。
惠誉评级近日发布的研究报告称,该改革将让中国政府能够更有效地管理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占GDP的大约30%),让融资脱离表外工具渠道,变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的形式。此次改革对早前的改革措施形成补充,通过收入与支出更匹配的方式,更好地管理地方政府预算。
来源:一财网